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6,666,7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面料和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迪卡侬、森马服饰、蕉内、Quiksilver、佐丹奴、全棉时代、曼妮芬、安踏、波司登等知名服装品牌提供贴牌加工服务。企业具有在行业内具备一马当先的优势的纵向一体化针织服装产业链,涵盖了针织面料开发、织造、染整以及针织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生产环节,通过构建全流程信息控制管理系统和自动仓储系统,依靠专业设备自动化、核心工序模块化、员工操作标准化管理,建立了能够很好的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采购需求的柔性生产链。
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江苏省示范智能制造车间,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针织高档面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开发的多款面料产品被评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合作开发的高耐磨色牢度热湿舒适针织产品研究开发关键技术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进步一等奖;自行研发“云柔透湿”面料荣获第48届(2023/24秋冬)中国流行面料最佳材料应用大奖,“棉涤不掉纤绒布”面料荣获优秀奖;棉类针织面料生态加工关键技术及其高品质产品开发,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 公司连续多年被中国服装协会评为中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评为纺织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度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类)、2022年荣获“江苏省质量信用AA企业”、“江苏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南通市环保示范性企业”。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有关的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2点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陆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陆彪先生、杨敏女士、田凤洪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傅羽韬先生、蔡卫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权,认真落实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董事会实际运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傅羽韬先生、蔡卫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杨敏女士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线年度经营状况和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2024-019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98,868,205.28元,同比增长7.66%;实现总利润70,145,791.34元,同比下降16.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91,352.25元,同比下降15.1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133,137,281.34元,同比增长2.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为895,275,159.84元,同比增长1.34%。董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线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06,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333,35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则对分配总额做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自己考核结果确定,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自己考核结果确定。
本议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企业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以前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独立发表公允的审计意见,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认为:2023年度,控制股权的人及另外的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别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29)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决定是不是进行适当分红。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很好的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有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江苏省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666号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一);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666号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所有事项均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做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能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线之前送达或邮件、传真到公司),股东需仔细填写《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线、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大会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三。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不是能够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